A+ A- A

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陕西选送作品暨陕西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美术作品展览

2019-06-05 09:44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陕西选送作品暨

陕西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美术作品展览的通知



  2019年是五年一届的综合性美术大展《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举办之期,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也是全国美术界的盛事。为实现陕西美术强省目标,高度重视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陕西美术作品的选送工作,争取陕西美术在全国美展上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全力配合好陕西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系列文艺活动,拟由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陕西省美术家协会、陕西省美术博物馆承办的《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陕西选送作品暨陕西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美术作品展览》于2019年10月举行。并评选出优秀作品推荐全国美展展出。此次展览是全省美术界权威性、综合性的大展,与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选送活动同时进行,届时全省美术家将以优秀的作品向国庆七十周年献礼,也是一次创作成果的集中展示。
      现拟定本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陕西省美术博物馆
二、 组织机构
  1、本次活动设立展览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领导组成。
  2、评委会成员由组委会在省专家库中随机聘任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展览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 作品评选

  1、本次展览严格按照陕西省文联(陕文联党字〔2017〕72号)《关于实行采购招标工作和评审评奖工作廉洁承诺的通知》文件要求,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评选。
  2、本次展览由评审委员会选出500幅展出作品(其中,国画260幅、油画80幅、版画30幅、雕塑30件、其他作品100幅)。

  3、本次展览评选分三步进行:

  ①参展作品电子版初评。

  ②根据电子版初评结果入选的作品,由组委会办公室通知作者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提交作品原件进行复评,评选出《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陕西选送作品暨陕西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美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
  ③在《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陕西选送作品暨陕西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美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之中,精选优秀作品推选第十三届全国美展,参加全国美展评选。
  4、评选在公证、公开、透明的原则下,严格遵守省纪检委关于评审评奖工作的规定,依纪依规组织本次展览的评选工作。
四、参展作品画种及要求
  1、展览作品画种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漆画、陶艺、艺术设计、实验艺术、年画、漫画、连环画、插图、书籍装帧、动漫、综合材料绘画、壁画,及邀请作品,凡自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以后的创作作品,并且户籍或学籍在陕西省内的作者作品均可选送,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装框。
  中国画作品
  ①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②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③单片作品尽可能每幅作品装一个塑料筒或纸盒,塑料筒或纸盒上应粘贴作品标签。装裱在硬板上的作品,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硬板背面粘贴标签。
  ④组委会将统一为作品配框,不收装轴作品。
  油画作品
  ①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②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无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盒。
  ③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版画作品

  ①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
  ②不展出版画原版。
  ③作品一律不装镜框,由展区统一配装镜框。
  ④作品邮寄可用五合板相夹或画筒、塑料筒。每幅作品应粘贴作品标签。
  雕塑作品

  ①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②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特殊需要可用树脂材料,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
  ③高浮雕作品参展应固定于自制可拆装落地展架(线刻浅浮雕作品建议投稿壁画展区)。
  ④全部展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贴统一标签。
  ⑤不宜采用声、光、电等条件。
  2、其他画种参照中国美协历届全国美展尺寸和规格进行创作。
  3、送展作品一律报送作品电子版参加评选,每位作者参选作品只限一幅(如提交多幅作品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作品电子版要求(图片后缀格式只能为jpg(或jpeg)、gif、bmp、png。分辨率300dpi,图片文件小于10MB)。请作者在陕西省美术家协会官方网站(https://www.mxarts.com)“网上展厅”栏目中本次展览的通知页面下方填写信息并提交作品图片。

  参展作品提交时间:2019年6月5日-6月28日,过期不收。

  4、通过初评的作者按组委会指定的时间、地点送交作品原件,并且填写作品标签固定在作品背面。

  5、参展作品一律为原作,如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展,组委会取消其参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五、评奖
  《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陕西选送作品暨陕西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美术作品展览》按陕西美术奖评奖规则开展评选奖励工作。

  作品海选时间:2019年7月5日
  作品初评时间:2019年7月13日
  作品复评时间:2019年7月15日

六、初评入选作品原件收件时间及地点
  1、收件时间:2019年7月6日-7月10日
  2、收件地点:陕西美术馆(东大街587号)
  3、联 系 人:华实
  4、电  话:029-87287716(备注:作品原件不收取快递寄件)
七、展览时间及地点
  1、展览时间:2019年10月18日-10月23日
  2、展览地点:陕西省美术博物馆、陕西美术馆、亮宝楼美术馆
八、展览费用
  1、各市、区的筹展费用,包括作品征集,评选,送、退件,接待等费用由各地区自行筹集解决。

  2、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陕西选送作品暨陕西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美术作品展览费用由主办单位申请财政拨款解决。

  3、本方案具体实施细则另行拟定。

  4、本展览相关事项由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陕西选送作品暨陕西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
九、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陕西选送作品暨陕西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及其展览办公室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参展作品的安全。作者应严格按送展作品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确保作品的安全。对于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作品损毁,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2、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主办单位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有优先收藏作品的权利,作品收藏费由收藏者支付,收藏费的数额由收藏者与作者协商确定。收藏作品的所有权归收藏者,著作权属于作者。
  3、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4、凡参加此次展览的作品,展览结束后一律退还作者。
  5、由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陕西选送作品暨陕西省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向入选或获奖的作者颁发入选证书、获奖证书。
  6、本次展览的入选作品可作为申请加入陕西省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7、凡送作品参加本次展览的作者,须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2019年6月5日

在线提交作品已截止,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