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亲情中华—世界华侨华人
美术书法展”征稿启事
为展示海内外侨胞喜迎党的十八大的精神风貌,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好地团结凝聚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弘扬中华文化,特别是“以侨为桥”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中国侨联将联合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共同举办首届“亲情中华—世界华侨华人美术书法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侨联、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
二、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士组成。
三、评委会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负责制定评审规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组织评审并公布结果。
四、征稿对象
1、具有侨身份或热心、支持侨联事业的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会员和各省(区、市)美协、书协会员。
2、旅居海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具有专业造诣和影响的华侨华人美术家、书法家。
五、作品要求
1、美术作品,形式不限,国画、油画、水彩、素描等各种形式均可。
2、书法作品,字体、体裁不限。
3、作品尺寸不限,国画、书法作品欢迎六尺整张以上作品。
4、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如有侵权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由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六、评选展出
本次展览评选优秀作品100件,参展作品200件,由评委会评定,优秀作品作者和部分参展作品作者将受邀出席展览开幕式和相关活动。优秀作品、参展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装裱展出,并出版作品集。本次展览作品可根据作者意愿捐赠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收藏,或展览结束后退稿。
七、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将于2012年8月底-9月初在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暂定)举办,计划展览5-7天。
八、作者待遇
1、主办单位向优秀作品、参展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作品集;全部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参展作品如捐赠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收藏,由中国侨联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九、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2年7月20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陕西省内投稿作品务于7月15日前送至省侨联宣传部,届时统一寄出)。
十、收稿地址及其他
1、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三条甲一号 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 邮编:100007(陕西省侨联地址:西安市省政府新城大院省侨联 邮编:710006)
2、联 系 人:吕咏梅 010—64063961 王晓靖 010—64030790 石 磊 010-59957967
传 真:010—64011649
电子邮箱:zgqlwch@126.com
(陕西省侨联:邓成平 电话:029-87292288)
3、请填写《首届“亲情中华—世界华侨华人美术书法展”作品登记表》,并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连同《首届“亲情中华—世界华侨华人美术书法展”作品登记表》,随作品一并寄出。
4、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组委会。
中国侨联办公厅
2012年5月10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国籍 | |||||||||
电话 | 手机 |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职务(含社会职务) | ||||||||||||
是否有侨的身份 | 有( ) | 归侨( )侨眷( ) 侨属( ) 侨居地: | ||||||||||
没有(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邮箱 | |||||||||||
作品名称 | 作品类别 | |||||||||||
制作日期 | 作品规格 | |||||||||||
专业简历及成就 | ||||||||||||
作品是否愿捐赠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收藏 | 愿意( ) 签名 : 年 月 日 | |||||||||||
不愿意( ) | ||||||||||||
备注 |
注:每件作品登记表填写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