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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展览陕西选送作品暨陕西省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美术作品实施方案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2014-02-20 08:51    0

 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展展览陕西选送作品

暨陕西省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美术作品实施方案


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于2014年举办,适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这是全国美术界的一大盛事,为了搞好第十二届全国美术展览陕西美术作品选送工作,争取陕西美术在全国美展上取得优异成绩,配合好陕西省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系列文艺活动,由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文联、陕西省美协联合举办《陕西省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美术作品展览》。此次展览是全省美术界权威性、综合性的大展,将与陕西省美术奖(创作奖)评选以及第十二届全国美术作品选送同时进行,届时全省美术家将以优秀的作品向新中国65周年献礼,也是一次创作成果的集中展示。现拟定本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陕西省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美术作品展览

二、主办单位

陕西省文化厅

  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设立展览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展览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展览组委会委员由陕西省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委员由主办单位的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展览组委会下设展览办公室,负责展览的筹备和日常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029-87387513  029-87279484

联系人:陈龙辉  李海勃  刘颖

地址:西安市西一路197  西安市北大街32

四、展出时间、地点

展出时间:20149月下旬

展出地点:陕西省美术博物馆、陕西美术馆

五、征稿及奖励方案

1、展览拟定创作展出作品820件,画种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画、水粉画、漆画、陶艺、艺术设计、实验艺术、综合画、动漫、综合材料绘画、壁画,以及港澳台邀请作品,凡自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美展以后的创作作品,均可选送。

2、作品尺寸:作品种类规格及尺寸,按照第十二届全国美展要求和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3、截稿时间:① 中国画、水彩/水粉画(61——71日)

       ② 油画、版画(61——620日)

        ③ 其他画种(81——91日)

4、收件地址:陕西美术馆(东大街587号)收件以各市区和各美术单位统一报送(以附件为准)。

电话:029-87287716、联系人:华实

5、第二届陕西美术奖(创作奖)设金、银、铜、优秀四个奖次,获奖作品在陕西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美术参展作品中产生,也是陕西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美展的获奖作品。

六、展览费用

1、各市、区的筹展费用,包括作品征集,评选,送、退件接待等费用由各地区自行解决。

2、新中国成立65周年美展费用由主办单位解决。

3、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将收取作品参评费。

4、本方案具体实施细则另行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