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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展览事宜请参与者与承办单位联系

“第五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08-02-01 19:54    0

茶马古道风 红土高原情
“第五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云南是我国西南国门,自然资源富饶,生态环境优越,少数民族众多且历史悠久。当中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巨大成果,历史进入一个繁荣时期。云南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环境优势,有待科学开发。需要广大文艺工作者将浓厚的文化底蕴,积极乐观的拼搏精神,健康祥和的文明财富奉献给这片拥有众多少数民族的地区。在党中央“西部大开发”的号召下,由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西部十二省、市、自治区美术家协会共同协办,并轮流承办的“中国西部大地情美术大展”是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西部各省、市、自治区举办的大型全国性美术展览活动。今年将以云南的地域特色为主题,希望全国的美术工作者以艺术的视角与独特的表现形式,展现云南的魅力,团结各族人民创造一个绿色,和谐,现代的美好家园。现将“第五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云南省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西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陕西省美术家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美术家协会
甘肃省美术家协会  
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出时间:2008年12月25日
三、展出地点:昆明国际会展中心
四、展览组织委员会
 :靳尚谊  刘大为  张田欣  高峰
 任:吴长江  尹  欣  郑  明 
副主任:戴志祺  麻卫军  郝  平
:(按姓氏笔画为序)
井汉升  邓维东  李  昂  李春华  杜  军  宋  鸣  周荣生  雷 波  赵振川
罗中立  钱来忠  莫建成  崔俊恒  韩书力
秘书长:郝平(兼)  杜军
副秘书长:李春华
展览办公室主任:刘天宇 毛杰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王无忌
五、评审委员会: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六、作品征集
1、全国范围(含港、澳、台地区)。
2、凡以中国画、油画形式创作的山水、人物、风景、花鸟、静物画作品均可参展。中国画:(无需装裱)宽、高不超过1.8米。油画:作品每幅规格(加外框)宽、高不超过1.8米。
3、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写清作者姓名(笔名无效)、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以及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4、本展览收取作品参展费(含退件费):中国画每件100元、油画每件150元。海外作者收取作品参展费每件50美元。
5、展出作品约250件。
6、作品请妥善包装,包装损坏概不受理,并用挂号邮寄,以免遗失。
7、征集作品时间: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8、组委会办公室:昆明市翠湖北路25号云南省美术家协会。
9、联系人:李春华 毛杰 联系电话:0871-5155879    010-65389183
10、收件地址:昆明市青年路云南美术馆  邮编:650021
11、收件人:范瑞芝 张雨松       收件电话:0871-3168811
12、画展信息可登录http://www.caanet.org.cn/(中国美协网站)查询。
七、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和所有权。
八、奖励
1、本展览设金、银、铜、优秀作品奖。
金奖4件,每件奖金15000元;     银奖6件,每件奖金10000元;
铜奖8件,每件奖金8000元;      优秀作品奖30件,每件奖金5000元。
2、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3、所有获奖作品(含金、银、铜、优秀作品)作者均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美协的条件之一。
4、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九、退件和收藏
1、凡获金、银、铜、优秀奖作品由展览组委会收藏。颁发奖金后不再支付收藏费。
2、凡入选作品由组委会支付稿酬油画每件2000元(人民币)、中国画每件1800元(人民币),并不再退件。
未入选作品一律退回给作者。
十、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第五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组织委员会
2008年2月1日

“第五届中国西部大地情——中国画、油画作品展”送件登记表(复印有效)

 
姓名:(以身份证为准)

身份证号码:

邮编:
地址:

电话:

画种:

作品题目:

尺寸:高     cm×宽     cm